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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市政园林  |  发布时间:2025-11-24 09:15:36     
问题内容:建设项目地处山区,施工前按设计图示道路结构层顶标高,由施工单位进行场地平整施工(土方平衡:将高于设计地面标高的土方填至低于设计地面标高处)并附带经监理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方案及签证单;此部分工程量审核时以未考虑道路结构层厚度原因被审减;恳请提问:施工现场的土方平衡施工是否属于三通一平范围?其经各方确认的方案及工程量是否可以单独计算、并不与市政道路工程量冲突? 谢谢
答复意见:属于三通一平,按签证结算,与市政道路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