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1-15 09:48:44 |
| 问题内容:24定额,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等包干使用的费用,如实际未发生,结算时是否计取?
答复意见:24定额解读,费用定额21.措施项目费中,材料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施工临时保护费,在编制控制价和结算时是否计取?材料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施工临时保护费均为综合计取,包干使用,编制控制价时正常列项计取,结算时有签证的按签证计取、无签证的按规定系数计取。
追问内容:未办理签证,实际也未发生,是否应当不计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