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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1-15 09:53:57 |
| 问题内容:问题一:2019年底招标工程,招标清单总价措施清单安全文明施工清单项目为“安全文明施工”,不是“安全文明施工费(含远程监控和实名考勤设备)”,投标人报价是否也应按2019费用定额相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建筑工地安装远程监控和实名考勤打卡机设备”的工程项目,按人工费1.68%计入工程造价,并入安全文明施工费。此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只要求实名考勤打卡机设备的工程项目,按上述费率的40%计取。”,将“远程监控和实名考勤设备”费用投标时报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内,投标人投标时,如此部分未报价的,原清单内结算能计取此部分费用么。变更、签证部分能计取此部分费用么?如招标人编制控制价时,遗漏远程监控和实名考勤设备费用,招标时,投标人也未对控制价提出异议,结算能计取此部分费用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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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如此部分未报价的,原清单内结算不再计取;变更、签证部分无特别约定的可以计取;与编制控制价是否遗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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