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8-21 05:12:06     
问题内容:针对签订的执行13清单14定额的施工合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吉建造〔2022〕2 号)中约定的疫情期间人工费*1.15、机械费*1.15,这里的人工费、机械费是疫情当年在已经按相应年份相应文件调整完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机械费的基础上再*1.15,例如2020年市政定额的定额人工费已调整为143元/日,那2020年疫情期间的人工费就是在143元/日基础上*1.15。期盼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基数为人工费不是定额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