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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清单问题  |  发布时间:2023-09-04 17:06:57     
咨询内容:本项目为2019年汽开区旧改项目,招标清单中只有这一项“011107001001石材台阶面(新建), 项目特征描述 : 1.30厚芝麻灰机刨石面层,1:1水泥砂浆勾缝,台口加厚 2.2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 3.100厚C25混凝土内配C8@150双向钢筋网台阶面向外坡1% 4.150厚级配碎石M2.5混合砂浆分两步灌注,宽出面层 5.500厚级配碎石垫层 6.素土夯实,夯实密度≥93% 7.新建量暂按80%考虑(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8.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为m²。 我方做为施工方,正常投标,但是结算时,审计公司提出要将本项清单分解为两项:一,石材台阶面011107001;二、石材楼地面011102001;工程量也进行分解,审计公司理由是:踏步和平台需要分开计量和计价;我方不同意,认为招标是放在一起招标的,我们也是按照招标文件严格投标的,结算时就要分开两项,再说没有文件说明必须分开计量和计价,我方不同意。请问专家老师,这样分解是否可行?
答复意见:建议核对原台阶清单工程量,如工程量符合台阶图纸工程量,结算时不建议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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