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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定额问题  |  发布时间:2023-10-15 20:28:35     
咨询内容:情况:非标准施工项目,吉林省现行定额没有相匹配的定额 问题:1、是否可自行编制相关定额,报省造价站核准后执行? 2、是否可采用企业定额,企业定额怎样才能被承认? 3、吉林省有没有施工定额?
答复意见:1、属于定额缺项的,可以按规定程序报批一次性补充定额。 2、发承包双方认可的企业定额可以作为结算依据。 3、吉林省没有施工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