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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2-25 20:43:32     
问题内容:关于工程结算时,对于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变更项目,在施工合同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重新组价是否全部执行13年清单计价9.3工程变更9.3.1中的第三条规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一中标价/招标控制价)X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一报价值/施工图预算)X100%)
答复意见:清单计价模式合同无特别约定,可以执行此清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