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类型:费用问题 | 发布时间:2024-01-11 18:53:26 |
咨询内容:项目结算审核阶段,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条款为“固定总价合同,无签证不需要送审;发生签证部分,将签证变更部分与设计变更合同部分送审”;依据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8.8.3 总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应按照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计算。”即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计算;本项目合同内工程量是否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入结算,还是合同内工程量按照招标清单工程量计入结算,只审核签证变更部分?合同条款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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