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类型:定额问题 | 发布时间:2024-01-17 16:15:57 |
咨询内容:19定额建筑工程中,第三章桩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条“6.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截桩长度≤1m 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截桩长度>1m 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价格不扣除。”
工程为定额模式结算
请问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1.假如预制桩9m一根,但是打桩记录为8m,打桩的定额工程量和桩主材工程量都是9m
2.假如预制桩9m一根,但是打桩记录为7.5m,打桩的定额工程量是7.5m,定额下的桩主材工程量为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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