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定额问题  |  发布时间:2024-03-28 18:06:13     
咨询内容:吉林省2019定额 第十章 措施项目第四条中第2条第(6)中描述本定额层高按3.6m考虑,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综合脚手架,每超过1m计算一个增加层,其超过部分按相应定额增加10%。超高层数(四舍五入)=檐高-实际层数×3.6m。 问:多层建筑物脚手架如何计取增加层,现执行的2019定额关于多层脚手架定额均按檐高编制,建筑物22层檐高99m,每层层高4.49m,套取定额综合脚手架100m以内项,是否还需要计取脚手架增加层?
答复意见:建筑物22层檐高99m每层层高4.49m,套取定额综合脚手架100m以内项,不再计取脚手架增加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