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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问题 | 发布时间:2024-06-26 08:58:25
咨询内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签订水电分项工程施工合同,包干价1600万,签订合同时总承包单位已将水电预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结算时从总价中扣除,现对已完成价款有争议提请鉴定,合同为2021年签订,请问鉴定时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9是否可行,企业管理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规费、利润、税金、总承包服务费、施工配合费是否都应计取
答复意见:建议鉴定单位按照委托内容和方法进行鉴定,对总价合同已完部分进行鉴定,可以按定额法计算占比后乘以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