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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8-20 13:49:30     
问题内容:您好!新颁布的“吉林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指导 吉建造站【2026】14号”文件的增值税项目中 (第2条、工程结算时,除合同约定以承包人实际开具发票的税 率结算外,均采用合同约定的税率。)想咨询一下,合同没有约定税率的应该怎么执行增值税税率呢?是按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9%(税率按规定调整)计取吗?谢谢
答复意见:合同未约定的,按合同清单或预算的税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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