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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2-07 08:56:31
问题内容:吉林省总包对分包的施工配合费怎么计取?有没有文件规定?
答复意见:1.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