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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问题  |  发布时间:2024-12-26 17:56:32     
咨询内容:您好,想咨询一下,施工单位投标时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二次搬运是按项投的,现处在结算阶段,2023结算工作指导(吉建造站【2023】4号)文件中对二次搬运费说明:“材料二次搬运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计取与实际是否发生无关,采用定额计价结算的工程,按照费用定额规定计取:采用清单计价结算的工程,按照清单规范的有关规定计取。” 请问,结算时应该按投标形式以“项”结还是按照清单规范的有关规定计取?
答复意见:如投标报价也是按定额系数报价,建议清单结算直接予以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