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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定额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6:54     
咨询内容:我公司承包原有公共建筑升级改造EPC项目,建筑面积16592.94m2,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修缮工程、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室内增加钢结构工程。除修缮工程、拆除工程、加固工程外,装饰工程、智能化及钢结构工程等依据2021吉林省房屋修缮定额说明“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既有一般工业厂房、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的拆除、整修、加固以及300m2以内的添建工程。”“十四、本定额缺项执行相应建筑、装饰、安装计价定额,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非保护性拆除工程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25、材料乘以系数0,保护性拆除工程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材料乘以系数0,修缮工程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6,计价材料和机械乘以系数1.05。”执行2021吉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十四条乘以相应的系数(人工1.16、材料、机械1.05),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建议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考虑,如约定执行21修缮定额,以上说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