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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3-01 17:01:34     
咨询内容:问题内容:在使用《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时,如果出现在原有通车道路的基础上,拓宽原有道路,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参照《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按人工费0.45%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及交通导行增加费 答复意见:主要考虑是否存在行车、行人干扰及交通导行因素! 追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工期为2017年至今,合同约定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针对此种情况,行车干扰费是应该按【2016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按人工费0.45%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及交通导行增加费,还是应按【2019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按受干扰工程量人工费与机具费之和的4%计取
答复意见:根据合同约定,建议按【2016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按人工费0.45%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