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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清单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3-20 10:44:35     
咨询内容:原投标文件有清单项目描述为:“1.双层双面12mm石膏板,龙骨采用C100型,壁厚0.8mm,内填75mm防火隔音岩棉,龙骨400~600mm;2.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清单计算规则:隔墙单侧垂直投影面积”,投标人投标时面层只套了一面。现在施工时将面层石膏板变更为硅酸钙板。 审计认为:根据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用条款,原清单变更或增项的,原合同清单有相似项或相同项的要执行原合同清单,如果材料原合同有得也要执行原合同清单材料价。所以此项应按硅酸钙板的实际使用量与原投标石膏板做材料找差。原合同投标时此项报价低属于让利了,那么证明其他清单项单价就一定变高了,因为总价是不变的。 施工认为:我材料变更了就应该按正确的重新组价,投标时少套的面层应于增加。 提问:上述情况请问正确的方式是如何执行?麻烦专家给出正确的意见,谢谢。
答复意见:建议针对工程变更部分单独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