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类型:定额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4-19 14:10:05 |
咨询内容:请问:19定额“本定额层高按3.6m考虑,6层以内建筑物平均层高超过3.6m者,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每超过1m计算一个增加层,其超过部分按相应定额增加10%。超高层数(四舍五入)=檐高-实际层数×3.6m”。本工程3层檐高21m,套取30m以内综合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有局部没有楼板。请问;1、在计算超高折算层数时,没有楼板部分是按2层计算还是3层计算?(21-3.6*2或者21-3.6*3);2、计算超高层面积是否为顶层单层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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