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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材价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7-16 17:48:38
咨询内容:合同条款如下:“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主要材料价格以施工期内工程所在地信息价格的平均值为基数进行调整,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本项目中“板方材、复合模板、4mm厚SBS”三种材料是否可以采用信息价“白松板方材、杨木多层胶合模板、SBS防水卷材 4mm I型”信息价进行调整差价?
答复意见:建议调差材料由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相应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