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咨询答复 > 详情 |
返 回 |
|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6-26 12:28:18 |
| 问题内容:某建筑工程2021年施工并完成,执行吉林省2019计划定额及费用定额,利润、企业管理费、措施费如何计取?
人工及机械的价差是否应作为以上利润、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利润、企业管理费的计算是否与材料费有关? |
|
| 答复意见:根据吉林省2019费用定额规定:
1、利润、企业管理费、措施费分别执行基数(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和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
2、人工及机械的价差不能作为利润、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仅计算税金。
3、利润、企业管理费的计算与材料费无关!
|
|
| 咨询承诺:本人自愿使用服务平台,遵守平台使用规则,注册信息真实有效,问题描述客观准确;所咨询问题不得体现任何地点、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敏感信息,咨询答复范围不包括由使用者决定的执行哪项清单项目、定额子目或费用费率等计价依据争议,所咨询问题不得涉及任何工程相关的诉讼、仲裁、检察及纪检监察等案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