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注 册
当前位置 :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价格信息 | 发布时间:2026-08-13 12:28:55
问题内容:根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若采用一般计税法,基数是税前造价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13%是增值税税率,而批价中1%是征收率并不是增值税税率。也就是实际材料的不含增值税是扣除13%计算,而1%是征收的税率,属于优惠后的税率。所以材料价格统一按13%除税价进入结算。 答复意见:? 追问内容:是否所有的材料价格都统一按13%除税呢?应该按什么标准或者法规执行。
答复意见:按定额要求以除税价考虑,除税价以批价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