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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8-29 09:28:31     
问题内容: 2013清单19定额结算工程,合同工期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标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末。后期疫情及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原因延期至2023年6月份竣工,期间经发包人批准发生冬季施工。 因招标控制价未给冬季施工的费用,且投标施工组织中无冬季施工方案、投标报价也无冬季施工费。 请问:1、此冬季施工增加费是否属于清单漏项? 2、此冬季施工增加费是否包含在原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中? 3、结算时是否可以按照清单漏项计取冬季施工时间11月1日到下年3月31日范围内冬季施工增加费?
答复意见:投标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末,但是投标报价也无冬季施工费,因此11月1日以后完成工程量的冬季施工费应视为让利。后期疫情及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原因延期至2023年6月份竣工,期间经发包人批准发生冬季施工,按冬季施工方案变更考虑,应按变更后的冬季施工方案计取冬季施工时间11月1日到下年3月31日范围内冬季施工增加费,扣减投标报价应计取的冬季施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