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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10-09 17:50:40 |
| 问题内容:《GB50854-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第41页,续表E.15下部写明:
注1: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人钢筋工程量内。 除设计 (包括规范规定 )标明的搭接外 ,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招标清单未列对应构件钢筋接头清单项,结算时,如框架梁、板、构造柱及圈梁是否应计取搭接的钢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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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建议由清单编制单位明确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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