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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10-21 17:27:53     
问题内容:案例 已中标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如下: 1.若我单位中标,按照中标价格优惠6000元签订合同,此项在竣工结算中扣回; 2.若我单位中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及签证6000元不计; 3.若我单位中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给学校价值6000元办公用品; 4.若我单位中标,为学校提供2000元防暑物资; 5.若我单位中标,为学校捐赠20000元作为助学金。 问题如下: 1.上述优惠条件哪些涉嫌违规,哪些合规? 2.上述优惠条件3-5,学校是否可以接受其提供的物品及资金? 3.上述优惠条件若施工单位均未完成,审计审核结算中是否可以等额扣回? 4.上述优惠条件3-5,可以用本工程实质性工程变更及签证等额完成吗,需要什么手续? 5.上述优惠条件若涉嫌违规,应怎么处理?
答复意见:1.上述优惠条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均合规; 2.上述优惠条件3-5,学校是否可以接受其提供的物品及资金,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决定; 3.上述优惠条件若施工单位均未完成,审计审核结算中建议由发承包双方予以确认; 4.上述优惠条件3-5,与本工程实质性工程变更及签证分别计算,合同无约定不可抵扣;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