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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4-27 19:45:39     
问题内容:现工程由两家总包单位联合体中标,其中牵头单位A负责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工程和精装修工程;另一方联合体单位B负责机电安装、消防弱电、通风空调、室外管网、室外铺装、幕墙和展陈施工;由于牵头单位A主体二次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待B单位机电安装、消防弱电等专业进场后,业主和监理单位要求总包单位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 安全文明施工费中针对临边防护费用是否应为主体和二次结构施工单位在形成临边洞口时就应该进行防护?后续进场施工单位对于原有防护有挪移、拆改、复原发生的费用进行承担。
答复意见:安全文明施工费中针对临边防护费用应为主体和二次结构施工单位在形成临边洞口时就应该进行防护,后续进场施工单位对于原有防护有挪移、拆改、复原发生的费用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