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11-07 13:12:34 |
| 问题内容: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中“(一)单价措施项目:措施项目需要根据现行计价定额进行组价的,可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按相应定额基本单位(不包括“项”)为计量单位,以单价计价”
问题一:按此条我省脚手架、垂直运输、基坑支护、降水、大型机械进出场/安装及配套基础等措施项目,是否必须按定额计算规则及单位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问题二:脚手架、垂直运输、基坑支护、降水、大型机械进出场/安装及配套基础等措施项目,如按定额计算规则及单位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招标时,投标人未提异议,招标清单存在错误(工程量清单错误或描述错误),结算时是否按24计价标准,不调整招标清单工程量及标价清单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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