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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4-13 14:47:49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请问工程项目结算时,已按2022年4号文计取常态化疫情增加费,是否可以再按2022年2号文计取第三条“按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要求,施工企业对现有宿舍进行了改造或采取租赁等方式,使工地宿舍房间的居住人数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增加的费用可办理签证据实计取。未办理签证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系数1.15。”?
答复意见:2022年4号文件与2022年2号文件适用于不同疫情阶段,不得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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