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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市政园林  |  发布时间:2026-04-29 14:39:26     
问题内容:某工程投标时部分清单单价采用不平衡报价,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且本项目无任何工程变更,不存在不当得益情形,结算时不平衡报价的清单项单价可以重新组价吗? 答复意见:按合同约定执行,双方未补充协议的不建议重新组价! 追问内容:请问:合同清单中有三项清单综合单价严重偏离市场平均水平,比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高20倍,这种情况下可以调整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吗?
答复意见:不建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