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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6-24 10:48:11
问题内容:在定额站发的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 五、其他取费相关事项中的(十二)条:工程量变化不超过15%的按项计价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不予调整,可以理解为按项计价的总价措施项目总价包干么(安全生产措施项目除外) 另外如果工程量变化超过15%,按项计价的总价措施项目是否调整
答复意见:除合同特别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15%的,按项计价的总价措施项目仍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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