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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5-12 14:20:01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中标时间为2019年-2022年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为2013清单2014定额组价,增值税模板。现在2025年进行竣工结算,其中2021年7月份-2022年施工内容的人工费、机械费能否依据吉建函[2021]648号文件进行调差,即: 1、《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补充计价定额》(JLJD-SZB-2014) 中的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60元/工日,定额机械费乘以系数1.15。 2、《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中的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85元/工日,定额机械费乘以系数1.15。
答复意见:648号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协商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