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8-25 17:22:14 |
| 问题内容:前提条件,
1、目前市政项目在竣工结算阶段,
2、项目执行2019版市政定额,结算时,施工单位提供了,远程打卡平台电脑截屏(见附件)。
3、要求实名考勤打卡机设备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了考勤打卡设备并进行了实名制考勤打卡,但是无塔机和施工升降机司机人脸识别系统,
4、《吉建安【2018】55号文件》和《吉建安【2019】24号文件》要求,塔机和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司机人脸识别系统,费用计入《建筑工地安装远程监控和实名制考勤打卡机设备》费用
5、2019费用定额描述: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建筑工地安装远程监控和实名考勤打卡机设备”的工程项目,按人工费1.68%计入工程造价,并入安全文明施工费。此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只要求实名考勤打卡机设备的工程项目,按上述费率的40%计取。
6、本工程施工时间2022年-2023年
请教老师,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实名考勤如何记取,是否可按照《建筑工安装文明制考勤打卡机设备》费用=人工费*1.68%*40%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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