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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4-15 12:21:09     
问题内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不提供生活区。生活区场地、生活区临建以及生活区水电由施工方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施工水电,合同没约定水电费扣除方式。结算时按定额分析出的水电扣除,定额分析出的水电费还需要*1.16(施工中生活用水电费系数)吗?
答复意见:吉建造站[2023]4号文件规定,结算时按定额分析出的水电扣除,定额分析出的水电费还需要*1.16(施工中生活用水电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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