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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4-26 19:24:10     
问题内容:您好,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明确规定:“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办法第2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请问结算时,清单落项部分是否还需要做图纸会审或签证?如果过程中没有甲方盖章文件,实际施工部分是否可以按照合同及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正常提报结算?
答复意见: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