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安装工程  |  发布时间:2026-06-04 09:52:30     
问题内容:你好老师:信息价含16%和13%的材料价格在《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如何调整?编制时按当时的材料增值税税率考虑(17%),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营改增文件,工程费用表中材料费乘88.97%(此系数的使用说明为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使用含进项税额的信息价格体系),后国家调整材料增值税税率(16%、13%),直接计入会导致此材料部分造价出现偏差,应当先将含税的材料价格通过换算还原,按照定额编制时设定的率进行计取,即公式为(材料含税价/1+(16%或13%)按当年税率调整或信息价备注)*(1+17%)(原定额增值税)按照此方法调整是否正确
答复意见:按此方法计算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