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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1-06 17:17:00     
问题内容:开工日期2021年11月,竣工日期为2023年1月的竣工结算项目,是否全部施工内容可以同时计取吉建造【2022】2号文件中的规定的人工、机械15%的降效和吉建造【2022】4号文件中的3%常态化疫情防控费? 答复意见:建议根据吉建造站[2023]4号文件考虑! 追问内容:吉建造站[2023]4号文件指导意见提到:吉建筑[2022]2号文件适用于指导采取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措施的建设工程,请明确吉林省的应急防控期指的是哪个时间段?
答复意见: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措施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由发承包双方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