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安装工程 | 发布时间:2026-04-22 16:10:14 |
| 问题内容:请问:1、合同内清单中仅描述(项目名称:预制保温管 项目特征1.管道及管件安装 2.规格:DN100)。没有描述管道材质及施工工艺。能否按定额重新组价?
2、问:图纸要求的预制成品检查井,现场需根据实际管道标高进行二次井壁开孔,该费用是否另计?
3、问:地下室没有对应清单子目时,能否套用地上室内的清单。
4、问:合同清单降水项目(编号PL030212004、项目名称:人工机械降水 项目特征 安装部位:室外、介质:潜污泵、材质规格:QSP65-20-5.5、连接方式:人工机 械)根据现场情况经批准型号变更为80WQ-40-15-4,其余特征均相同,变更部分应如何组价?
5、问:相同项的判定标准、清单项目在何种条件下可认定为“相同项”?是否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型号等全部一致。
6、问:相似项的判定标准: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认定为“相似项”?如果施工工艺相同但材料规格不同,或材料相同但安装方式有所调整,是否可归为相似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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