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注 册
当前位置 :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市政园林 | 发布时间:2026-07-31 03:33:18
问题内容:我有一个项目是营改增之前的,当时的税率是3.48,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我工期延误,做了分段验收分段结算,其中一段是2024到2026年完成的,做结算时税率调成了9,现在第三方评审只按3.48给,我产生的税差可以补偿吗?
答复意见:建议按原合同约定的3.48税率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