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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4-20 19:45:36     
问题内容:本工程的基础大面为150mm厚基础底板,墙下基础局部加厚为300mm厚,基础顶标高相同、底部加厚,墙体基本是通长的。合同清单中分别列出条形基础、筏板基础的混凝土清单,模板清单也是区分条形基础和筏板基础,混凝土和模板的清单工程量单位都是m3。结算中,审核一方给予计算条形基础模板(墙下300mm厚部分),不同意计算筏板基础模板,理由是清单规范中指出“原槽浇灌的混凝土基础,不计算模板”。施工认为,基础底板只在局部加厚,整体还是属于筏板基础,原清单划分欠妥,如果审核对原清单给出的筏板模板清单有异议,也应该是将基础的模板工程量都计入筏板清单,而不应只计算墙下条形基础模板。请提供意见,谢谢。
答复意见:建议根据原清单划分原则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