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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4-21 09:31:34 |
| 问题内容:建筑施工合同于2017年签订,因综合原因停工,2022年重新复工,针对外墙保温工程原合同有清单价格(2017),2022年复工后因外墙保温存在变更,同时因疫情原因施工工况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与业主重新认定外墙保温单价双方盖章,过程中进度款审核也按此单价进行确权。现总结算要求按照原合同单价重新调整,否认认价单单价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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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2022年与业主重新认定外墙保温单价双方盖章相当于补充协议,结算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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