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注 册
当前位置 :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10-28 14:59:05
问题内容:请问老师,投标时政府已取消首市化标准工地评定工作,投标时但未依据文件计取安全文明费乘以1.1费用,合同中有约定赠送省市化标准工地,合同末国定总价合同,现结算,是否需要依播计价文件扣除此部分安全文明施工?
答复意见:投标时未乘以省级标准化系数1.1,结算时即使未评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也不扣除!
问题附件: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