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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其他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9-26 17:48:58
问题内容:合同签订,主要材料价格以施工期内工程所在地信息价格的平均值为基数进行调整,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是指由发包人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给定的材料及工程设备的价 对于上述描述(可以详见附件) 问题一:是否应按照施工期内的材料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材料价格做对比,如超过5%了,则按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内的材料的信息价平均值调整。
答复意见:是的!
问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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