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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问题  |  发布时间:2025-11-06 20:05:55     
问题内容:2022年的项目, 招标文件中说明,工期为22年12月28日至23年3月31日。但是中标单位,投标时,报价没有冬季施工费用,现在结算了,想要冬季施工这笔费用。审核方认为:19费用定额中,冬季施工日期为:11月1日到下年3月31日。根据招标文件的工期所知,本工程为全程冬季施工。中标单位投标时,没有进行冬季施工费的报价。此行为视作让利。不应该在结算时,再计算冬季施工费用。问:请问老师,这种情况,结算时,是否应该再另记取冬季施工增加费用? 答复意见:清单计价属于清单缺项的方可另行计算! 追问内容:招标清单中,给出了这项冬季施工增加费。但是施工单位没有进行报价。这种情况是否 应该在结算时,另行记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答复意见:由双方查阅控制价及投标文件,共同确定是否属于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