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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3-25 21:17:30     
问题内容:问题1: 请问吉建造【2022】-2号文于2022.4.18日发布 和【2022】-4号文(2022.11.22号发布) 一个是应急期间疫情计价 一个是属于常态化。 请问 这个常态化与应急是按文件发布时间区分还是工程类型选用? 问题2:工程为房建项目,施工日期为2021.10-11月份,请问选取疫情增加费用是按2022-2号文 还是2022-4号文执行? 问题3:工程为房建项目,施工日期为2022.6-10月份,请问选取疫情增加费用是按2022-2号文 还是2022-4号文执行?
答复意见:应急和常态化分别按施工期疫情防控的状态由双方确定,确定后可以分别执行2号和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