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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1-06 17:23:05     
问题内容:请问: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指导吉建造站[2023]4号》文件:签证只签零星用工数量,并执行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签证,按费用定额计取相应费用。 请问如在发布此文件时间之前发生零星用工签证,在合同无具体约定情况下,是否可以按此文件执行?
答复意见: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