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9-06 17:35:52 |
| 问题内容:24建筑定额,A3桩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原文如下:
二、灌注桩。
1.回旋钻、旋挖钻、冲击桩、螺旋桩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冲孔桩基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回旋钻、旋挖钻、冲击桩、冲孔桩、扩孔桩、螺旋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与超灌长度 (无规定按1m 计算)之和,以体积计算。
问:结算时,1.成桩长度是否需要提供打桩记录?2.回灌混凝土长度是按设计长度加超灌执行,还是按打桩记录加超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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