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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7-22 16:03:00     
问题内容:老师好! 施工单位于2024年年底已按吉林省标准化工地要求完成施工。投标文件执行2013年清单及2019年定额,双方签订的合同工期为2024年9月8日至2024年10月22日,因自2024年下半年起到目前为止已经不再评吉林省标准化工地奖项了,现在本工程正在结算,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应该全部计取?
答复意见:双方确认按照吉林省标准化工地要求完成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可按不乘系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