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7-03 09:01:21 |
| 问题内容:一栋厂房,分别有1层建筑18.3m,为厂房中间位置,屋面为彩钢板屋面,左侧挨着2层建筑12米高,右侧挨着共3层建筑24米高。
1、请问,中间18.3m高的一层建筑只有四面墙及柱,做招标控制价时套取综合脚手架是否合理。柱模板记取超高增费时,套取A12-0132满堂承重支架8m。其工程量是不是8-3.6m剩余的工程量?另行记取A12-0133满堂承重支架每增加1m时,工程量是18.3-8m剩余的工程量?还是18.3-3.6m剩余工程量?
2、请问两侧的二层房或三层房,分别记取脚手架超高增加费时,套取A12-0095综合脚手架,框剪结构6层以内,工程量为2层的建筑面积。其脚手架增加层采用12/2*0.1+0.64,来计算增加层的调整系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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