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3-03 14:40:04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关于疫情防控的结算相关文件中,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吉建造〔2022〕2号)发布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计取的指导意见(吉建造〔2022〕4号)发布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请问2号文及4号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2022年4月18日之前的项目(2021年的施工的项目)疫情防控及管控如何计入计取,执行哪个文件?
答复意见:请参考吉建造站[2023]4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