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8-07 21:13:30 |
| 问题内容:项目概况:某建筑物2023年日常维修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执行现行吉林省定额和吉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造价信息,在此基础上下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签署了工程量确认单,确认内容为:屋面安装防晒网(8针)30m*60m一共11块,1980平米;每个窗户绑扎尼龙绳30米,共330米;人工安装遮阳网11工日;2t载重汽车1台班。
问题:上述内容结算方式,如借用2019定额A10-0134(单项脚手架 安全防护 建筑物垂直封闭 纺织布)替换主材,材料价格按信息价或者市场价结算,高于按照建设单位分别签署的材料(1980平米防晒网和330米尼龙绳)、人工(11个综合工日)、机械(2t载重汽车1个台班)计价金额。请问能否不执行定额,按照建设单位工程量确认单签署的材料、人工、机械分别计价方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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