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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8-13 06:44:18
问题内容:有关建筑面积计算有如下疑问: 定额说明“第三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关于建筑面积描述是“结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而在“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3.1建筑面积”中描述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情况是“3.1.6 下列空间与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的建筑空间” 请问: 1、二者是否矛盾? 2、比如住宅管道夹层层高2.1米,是否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谢谢老师!
答复意见:民用建筑执行后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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